close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鄭期成:董事(2)楊昆城:董事(3)劉立國: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為開拓市場機會及促進業績成長,新任董事本人或其所代表之法人於目前或未來可能會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茲考量其行為對本公司業務應無妨礙,故解除該董事本人及其所代表之法人競業禁止之限制。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票決結果:贊成權數:39,788,238權、反對權數:0權、無效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818,303權、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占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5.63%,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0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4E7853EFBCE10923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t39dt3jxrz 的頭像
    t39dt3jxrz

    國中英文補習班推?

    t39dt3jxr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